山东:加大专项、激励资金投入助力提升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水平
18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副厅长陈东会介绍了围绕近期印发的《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的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财政措施
陈东会介绍,山东省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若干措施》明确的重点任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激发社会资本投入活力,帮助全面提升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水平:
支持绿色低碳城市建设落实城市更新重大部署,不断加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资金投入2022年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45.95亿元,带动市县预算投资259.13亿元,重点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租赁房建设支持两清一标提等市政公建管网重点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全县疏通雨污合流管网,在全区深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系统示范,加快城市生态修复,完善功能,提升韧性城市效能
支持创建美丽宜居乡村围绕乡村建设重大部署,优化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投入和分配方式2022年安排预算30.32亿元,实施农村清洁取暖,污水处理,危旧房改造,传统民居保护利用,美丽乡村示范村等补助政策,加快国家传统村落集中保护利用试点县建设,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支持建筑方式绿色转型落实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及时兑现9000万元建筑业做大做强奖励资金,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减免税,增值税留抵退税,困难企业延期纳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开展支持绿色建材政府采购试点, 并引导广大建筑企业加快施工方法创新,提高施工全过程绿色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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