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政:全款买二手房房款可直接给卖家
从3月7日开始,沈阳市全款购买二手房可以自愿选择资金监管了。昨天,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全款购买二手房的双方可以自愿选择资金监管,如果买卖双方不办理资金监管的,由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沈阳市存量房屋交易放弃资金监管的声明》。
全款购二手房可自愿选择资金监管
昨天,高女士在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窗口得知这一消息后,深感意外。高女士在五爱市场做生意,刚刚将135平方米的房子卖给同学,按照以往的规定,其中125万元购房款必须由市房产局资金监管部门进行监管,7-15个工作日以后钱才能到账。需要流动资金的高女士很高兴,“我和同学相识多年,交易没啥风险,这笔钱能早拿到真是太好了。”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从3月7日开始,房产部门内部下发了《存量房交易中(资金监管)政策变动的通知》。通知说,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行为,更好地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根据《沈阳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有关规定,实行遵循买卖双方“自愿”原则办理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即买卖双方自愿选择资金监管金额,如果买卖双方不办理资金监管的,由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沈阳市存量房屋交易放弃资金监管的声明》。
监管自愿:二手房买卖双方反响不一
《通知》很快便在沈阳市各个中介公司传递。沈阳某大型连锁中介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除了向旗下各个门店传达《通知》精神外,还特别提醒门店要注意两点。一是针对于买方全款购房的,在签单时需与双方确认资金是否监管,如果不监管的情况下需确认好过款方式、过款金额、过款时间等问题;二是针对于贷款购房的,办理资金监管的方式暂时不变,还是根据银行提供的借款合同或贷款承诺函的要求办理。
昨天下午,记者在沈阳市各大中介采访了一些买卖房屋的市民,市民对此反应不一。家住浑南的张女士准备给今年上小学的儿子买一个二手学区房,对100多万元的房款,她表示为了资金和交易的安全,自己会选择资金监管。另一位准备在和平长白买二手房的陈女士则表示,她买的房子是以前的一个老邻居的,双方有信任感,“如果邻居那边想早点拿到钱,我就不去做资金监管了。”
相对于买房者,接受采访的卖房者,大多希望能早些拿到钱,不想进行资金监管。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