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明年起实行统一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新华社西安10月21日电(记者 刘彤)记者21日从陕西省卫生和筹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从2017年1月起,陕西将实行一致的城乡住户医保政策。陕西城乡住户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兼顾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坚持在75%左右。
陕西公布的《关于加速实行一致的城乡住户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告诉》请求,城乡住户参保登记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除按政策规定加入职工医疗保险外,其他城乡住户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
陕西全省将一致制定城乡住户医保个人缴费、财务补贴标准。2017年陕西全省垣乡住户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城乡最低生活保证对象、特困赡养人员、计生特别困难家庭、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彻底失去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三无”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参保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减免个人缴费。
陕西省卫计委请求,各市区要一致全市住院费用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封顶线。兼顾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坚持在75%左右。其中,参保住户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住户医保兼顾基金依照以下标准支付:在兼顾区内,一级定点医院(含州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报销比例85%左右,但不得超出90%;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70%左右;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参保住户在兼顾区外定点医院住院,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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