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贫苦县如提早脱贫最高将嘉奖3000万元
栏目:文化 编辑:肖鸥 时间:2016-08-11 23:10 热搜:山西 阅读量:15528
8月8日,省扶贫办印发《山西省贫苦县退出方法(议论稿)》。方法提出关于提早脱贫的贫苦人口、贫苦村、贫苦县,在脱贫攻坚期内,搀扶政策不变,持续授与搀扶,确保稳固脱贫。对脱贫规划中提迟到出的贫苦县,在财务专项搀扶资金分配上予以一次性嘉奖,最高嘉奖不超出3000万元。
对按筹划如期脱贫或提早脱贫、工作实效突出的贫苦村,由各县市区制定鼓励机制,对州里村两级干部授与相应嘉奖。对脱贫成效突出、大众承认的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依照有关鼓励政策实施。
方法提出,贫苦人口退出标准以户为单位,以该户年人都可安排收入稳固超出国家当年扶贫标准,有安全住房、家庭无责任教育阶段因贫停学学生、有安全饮水等为主要权衡指标。
贫苦户退出,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断后提出;经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苦户承认,在村内公示无贰言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汇总;报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后,宣告退出。认定结果汇总报省、市两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立案,并在建档立卡贫苦人口中进行脱贫销号(标注)。
方法提出,贫苦县退出以贫苦产生率低于2%为主要权衡标准。退出评分指标共1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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