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亮相险企一季报助力回归保险保障本源
今年1月1日起,上市保险公司开始实施2017年3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2020年12月《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两个新准则。
近期集中披露的上市险企一季报是两个新准则之下首次披露的财报。多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后,会计收入确认要求发生重大改变,报表将更清晰体现保险服务相关信息,以及投资收益及成本状况,有利于保险业稳健运行,回归保险保障本源。
真实反映经营情况
多位受访人士介绍,原准则下保费收款一次性全额确认为收入,新保险合同准则下保费收款在整个保险期间逐期确认收入,并剔除其中的现金价值成分。
新华保险相关负责人表示,新金融工具准则与新保险合同准则同时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将更多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资产及其收益将更充分及时地反映资本市场变化的影响,在资本市场走势较去年同期发生较大改善的背景下,公司2023年一季度总投资收益及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增加。
“与原准则相比,新保险合同准则对于保险业务收入的名称和定义已经发生变化,这是在阅读保险公司新准则报表时首先要注意的。”普华永道中国内地保险行业主管合伙人胡静介绍,新准则下,收入主要反映的是险企在服务期间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收入,这一原则与非保险企业更趋同,原准则下的收入的确认方式更多与收费时点、收费规模挂钩。因此,可能会看到大部分公司收入金额会变小,但由于收入的定义已经发生变化,所以不应与以前的保费收入简单对比。
开源证券非银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高超表示,新保险合同准则要求保险服务收入需剔除投资成分,这将更真实地反映险企的经营情况及业务规模,增强了不同行业间财务报表的可比性。“总体来看,新会计准则并不影响险企业务实质,预计新会计准则对险企经营、产品策略影响相对较小。”高超说。
险企提前做足准备
为迎接新保险合同准则实施,多家险企已做足准备。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从实施准备时间来看,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保险合同准则分别在2017年和2020年发布,保险公司经过几年的准备,已经有能力实施新准则。
上述新华保险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新保险合同准则颁布以来,公司成立了专项组,历时5年,完成了准则解读和研究,准则影响测算,准则落地相关系统群建设等工作。新保险合同准则实施将给财务报表带来重大改变,并对财务披露、财务管理以及财务、会计和精算系统等基础设施产生深远影响,为此公司重构了基于新准则的系统群,在公司组织新保险合同准则相关培训,提升相关部门对新准则的理解,基于新准则实施,重新梳理和整合各职能部门的流程和职责。
“新保险合同准则对保险行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将产生颠覆性影响,因此保险公司要加快、加深对新准则的理解。”胡静认为,尤其要在技术层面加强对新准则的学习和理解,关注其对公司系统、数据、流程、内控可能产生的影响。
此外,新保险合同准则对险企前端业务也会带来影响。毕马威日前发布报告指出,随着新保险合同准则下收入确认原则和利润释放模式的改变,公司需要考虑收入贡献、规模贡献、价值和利润释放模式等多个维度的平衡。因此,公司需尽快梳理并更新绩效指标体系,在现有资本消耗、保费规模、价值贡献等指标基础上,增加保险服务收入、利润释放等因素,基于公司不同阶段的发展需要,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排序和赋权,并据此制定产品策略细则。
有利于保险业稳健运行
业内人士强调,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将有利于保险业稳健运行,回归保险保障本源,实现高质量发展。
“我们认为新准则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的经营目标,我们将继续追求业务价值和股东权益的持续稳定增长。新准则的实施也不会改变公司的经营策略,经营策略取决于市场的需求,取决于产品、市场、运营等环节构成的核心竞争力,以及价值取向,所以我们会继续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建立适应新准则的绩效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和运营管理,实现新旧准则平稳切换。”中国太保总裁傅帆日前表示。
上述新华保险相关负责人认为,新保险合同准则更加明确地区分保险合同中的投资成分和保险保障成分,剔除投资成分后的收入,与银行、证券等金融行业收入更具可比性。新保险合同准则强调寿险经营规律的会计展现,新准则下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能清晰体现保险服务相关信息,以及保险公司投资收益及成本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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