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拟定增募资不超过2.96亿元去年扭亏股价平收
华资实业股价今日收报5.12元,与昨日持平。
公司昨晚披露《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称,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董事会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年产10000吨黄原胶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预案公告日,海南盛泰持有公司144,994,0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张文国通过海南盛泰间接控制公司144,994,0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145,479,600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盛泰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3.00%,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张文国通过海南盛泰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3.00%,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发行可以丰富产品类型,提高企业盈利水平;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拓展新的业绩增长点;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
据华资实业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00.00万元到2,2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00.00万元到1,700.00万元。2022年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507.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953.88万元;每股收益-0.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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