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经济已占GDP总量三成
新华社杭州4月20日电(记者马剑、商意盈)腾讯研究院20日发布的《中国“互联网+”数字经济指数(2017)》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数字经济已占据全国GDP总量三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报告是当天在杭州举行的2017中国“互联网+”数字经济峰会上发布的。
根据报告,“互联网+”数字经济指数每增长一个点,GDP就能大致增长1406.02亿元。截至2016年底,我国“互联网+”数字经济指数增加了161.95点。据此估算,2016年全国数字经济总量达到22.77万亿元,占全国GDP总量的30.61%,对GDP的拉动效应明显。
与此同时,随着地区数字经济差异化加深,数字经济重构了我国经济版图。从“互联网+”数字经济四大分指数的聚类分析,全国351个城市可以按照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被划分为5个梯次。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构成了数字经济一线城市,成都、杭州、南京等14个城市构成数字经济二线城市。
报告指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有助于消弭城市间的发展鸿沟,对精准扶贫发展方向也有参考作用。
据悉,报告以腾讯用户的数字经济行为数据作为基础,汇集滴滴出行、美团点评、京东、携程等互联网公司的大数据,以指标的形式刻画全国31个省、区、市的数字经济发展状况。
报告同时公布了全国351个城市的“互联网+”数字经济指数排名,北京以25.90点位列榜首,深圳、上海、广州分列2至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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