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通过市场化银行债转股控制企业杠杆率
新华社兰州1月6日电(记者 连振祥)从1月份起,甘肃将展开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由银行、实行机构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和转股价钱和要求,以有用控制企业杠杆率,防备企业债务风险。
甘肃省确定,在市场化银行债转股中,除国家尚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行机构转让债权、由实行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法完成。
记者从甘肃省政府了解到,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筹划和脱困安排,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相符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信誉情况较好无不良信誉记载的企业,将是市场化债转股的首选企业。
据了解,甘肃转股债权范围以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构成的债权为主,转股债权质量类型由债权人、企业和实行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在此基础上树立市场化债转股定价机制,银行、企业和实行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债权转让、转股价钱和要求,许可参考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钱确定国有上市公司转股价钱,许可参考竞争性市场报价或其他公允价钱确定国有非上市公司转股价钱,许可把债权转换为优先股,依法合理确定优先股股东权益。
记者了解到,债转股所需资金由实行机构利用各类市场化方法和渠道筹集,鼓励实行机构依法依规面向社会投资者召募资金,赞同相符要求的实行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
甘肃省政府特殊强调,各级政府不得干涉债转股市场主体详细事务,不得确定详细转股企业,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展开债转股,不得干涉债转股定价,不承当亏损的兜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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