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郁琼源)记者30日从财务部得知,财务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速树立流域上下流横向生态保护赔偿机制的指点看法》,加速树立流域上下流横向生态保护赔偿机制,推动生态文明体制建设。
看法提出到2020年,各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流域上下流横向生态保护赔偿机制基本树立;在具有重要饮用水功能及生态服务价值、受益主体明确、上下流赔偿意愿强烈的跨省流域初步树立横向生态保护赔偿机制,摸索展开跨多个省份流域上下流横向生态保护赔偿试点。到2025年,跨多个省份的流域上下流横向生态保护赔偿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展;流域上下流横向生态保护赔偿内容更加丰富、方法更加多样、评价办法更加科学合理、机制基本成熟定型,对流域保护和管理的支持保证用处显著增强。
看法明确赔偿基准。将流域跨界断面的水质水量作为赔偿基准。流域跨界断面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够更差,国家已确定断面水质目的的,赔偿基准应高于国家请求。地方可拔取高锰酸盐、氨氮、总氮、总磷和流量、泥沙等监测指标,也可依据实际情形,拔取其中部分指标,以签署赔偿协议前3至5年平均值作为赔偿基准,详细由流域上下流地区两边自主协商确定。
另外,看法请求科学选择赔偿方法,合理确定赔偿标准,树立联防共治机制,签署赔偿协议。中央财务对跨省流域上下流横向生态保护赔偿赋予支持,增强跨界断面水质水量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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