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新农合患者可跨省转诊结报有效期3个月
栏目:聚焦 编辑:山歌 时间:2016-09-08 10:55 阅读量:6491
原题目:新农合患者可跨省转诊
北京晨报讯(记者 吴婷婷)昨天,记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在推动新农合异地就诊结报时,各地区要树创新地就诊转诊制度。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告诉,对新农合跨省就诊联网结报转诊流程和信息调换进行了标准。
国家卫生计生委明确,新农合参合患者在省内医疗机构没办法确诊、或确诊后无医治要求的疑问病症,按规定解决跨省转诊手续。在外务工、投亲、异地急诊等患者,原则上也应通过各类途径,做到基层首诊,标准跨省就诊转诊次序。长久外出务工并树立稳固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投奔子女的老年人和其他异地长久栖身的人员,可根据《栖身证暂行条例》在栖身地解决栖身证,加入务工地或栖身地基本医疗保险。
参合患者应持住户健康卡或协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通过量种方式在参合地解决转诊手续。兼顾地区经办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填写有关内容。经办人员填写内容后,通过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及时将转诊信息上报至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
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出,跨省就诊联网结报转诊单有用期为3个月。超过有用期未及时解决延期的,超期产生的费用不纳入新农合直接结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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