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马骏:中国释放开展绿色投融资重要政策信号
    中新社北京9月2日电 中国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2日在其间表示,中国7部委日前联合公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系统的指点看法》(以下简称《看法》),释放了中国展开绿色投融资的重要政策信号。
    马骏以为,《看法》表现了一系列重要的创新。好比,绿色金融过去通常被广义地懂得为绿色信贷,但《看法》中提倡的绿色金融系统则包含了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及有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一切主要金融工具。再好比,过去的绿色信贷政策主要集中在对“两高一剩”行业的限制性办法,而《看法》则强化了对绿色投融资的若干鼓励机制,包含再贷款、贴息、担保、政府参加的绿色基金投资、宏观谨慎评价、简化审批流程等办法。另外,设立国家级的绿色发展基金、树立强迫性环境信息披露和强迫性环境义务保险制度也长短常重要的绿色金融领域的创新。
    他指出,《看法》初次给出了绿色金融的“官方”界说,有助于绿色金融产品的界定,为通过“声誉效应”来鼓励绿色投资提供基础。
    《看法》的第一条明确表示,“绿色金融是指为赞同环境改良、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省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干净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马骏表示,这是国内迄今为止最为威望的关于绿色金融的界说。这个界说起码包含三层意思:一是绿色金融的目标是赞同有环境效益的项目,而环境效益包含赞同环境改良(如削减浑浊排放)、应对气候变化(以下降碳排放)和资源高效利用(如节能和各类资源循环利用);二是给出了绿色项目标主要种别,这对将来各类绿色金融产品(包含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等)的界定和分类有重要的指点意义;三是明确了绿色金融包含赞同绿色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和风险管理的金融服务,说明绿色金融不只仅包含贷款和证券发行等融资活动,也包含绿色保险等风险管理活动,还包含有多种功能的碳金融业务。
    “明确界定绿色金融,并在此基础上对绿色金融产品贴标,有助于绿色企业和绿色投资者取得应有的‘声誉效应’,并以此鼓励更多的绿色投资。”马骏表示。(完)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