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降价入医保”一举三得
原标题:“药品降价入医保”一举三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宣布,36种药品经谈判成功正式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据悉,这36种药品多为高价刚需药,谈判后的医保支付标准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将大为减轻,也兼顾了医保基金的负担能力。(7月20日《人民日报》)
高价刚需药的特点,一是价格很高,以致很多患者无力负担;二是刚性需求,某种病非得用某种药,往往没有理想的替代药品。可以想象,这两个特点加在一起,对于很多患者是多么痛苦无奈的事情:常用用不起,不用又不行。
面对高价刚需药,医保同样左右为难:将其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医保基金支出可能承受不了;不将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便只能眼睁睁看着许多患者用不起药、治不起病。
通过政府部门与药企谈判,将高价刚需药的价格降下来,然后将其纳入医保,这恐怕是化解难题唯一可行的办法。
实际上,政府部门在谈判中拥有强大的优势,这个优势不是手中的权力,而是巨大的市场——某种药品一旦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就意味着患者使用这种药品可以报销,其销量必将大幅度上升。中国有十几亿人口,这个巨大的药品消费市场,使得医保药品目录成了药品销量、企业利润的最可靠保证,成了药企梦寐以求的膏腴之地。此次36种刚需药品以大幅度降价换取进入医保药品目录的机会,正是政府部门在谈判中充分利用市场优势所取得的成果。
通过谈判压价,将刚需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种办法可谓一举三得。其中受益最大的当然是患者,他们使用这些药品的花费不仅比以前便宜很多,而且还能报销70%多的医药费,患者个人负担将大大减轻。从这个角度看,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而医保药品目录的扩容,无疑是政府公共卫生保障水平、民众医疗卫生福利水平提升的一个显著标志。
相关药企当然也是受益者。虽然药价降低了不少,但这是“以价换量”的明智选择,或者说是“薄利多销”的经营策略。药品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意味着药业拥有了更广阔的市场前景、更有力的政策支持,将给企业长远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市场和政策支持。事实上,此次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医药创新的重视和支持,西达本胺、康柏西普、阿帕替尼等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药品全部谈判成功,被正式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药品降价入医保”也兼顾了医保基金的负担能力。相关药品大幅度降价,使其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成为可能,同时也相当于节省了医保基金支出,提高了医保基金支出效率,达到了“花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的目标。这是我国首次开展药品目录准入谈判,相信将来这样的谈判还会继续开展下去,并且向其他领域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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