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四百多万农村贫困群众迁新居
“十二五”时期以来,广西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11.0万户,400多万农村贫困群众喜迁新居,特别是2012年实施完成的茅草房改造攻坚战,消灭了2.44万户现存茅草房,有效解决了广西农村贫困群众的安全居住需求,极大地改善民生,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在柳州市融水县香粉乡新平村新修的水泥路边,有一栋崭新的水泥房,这是新平村第一家理发店,也是村民莫春和的新家。2015年3月,在外打工的莫春和特意从广东赶回家,申请进行危房改造。2015年,广西除了把五保、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因受灾而无房的一般贫困户作为优先安排的危房改造对象外,还把精准扶贫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列入了危房改造的对象,莫春和就是受益人之一。
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政府审核,县里审批……经过层层程序后,2015年7月,莫春和期待已久的改造工程终于正式动工,新房建成后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他可拿到21000元的补助资金。
“要不是有这个政策,我也没想过建新房,因为要花不少钱。”莫春和说,他一直都在广东打工,虽月收入有3000元,但除去吃住和每个月给父母的赡养费,一年也剩不了几个钱,要建起一座宽敞明亮的新房对他来说是个奢望,而危房改造的政策让他的希望变成了现实。
据了解,2009年至2015年,融水县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5343户(其中新建21022户),共投入政府补助资金54197.4万元。为确保危改资金落到实处,融水县严格按照自治区的相关要求,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直接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拨付到危改农户手中。
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针对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门制定了《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建立危房改造申请排序制度、公示制度、分片包干制度、督查检查制度、指导服务制度、“一户一档”制度等,并要求各市县都要严格执行这个工作规程和有关工作制度,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级评议公示、乡级审核、县级审批公示”等步骤来选取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危房改造户,严防优亲厚友和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据了解,今后广西还将采取更加严格、严密的办法和更加严厉的措施,强化危房改造政策的落实和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危房改造程序规范,补助资金运行和使用规范高效,真正把这项民生工程、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据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处长彭新唐介绍,目前广西仍有农村危房约72.6万户,其中,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危房户约21.7万户,这些基本上是前些年危房改造剩下的无能力自己改造危房的赤贫户。为了破解这个难题,广西将争取国家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补助标准,制订分类补助措施,重点向特困户倾斜;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整合资金投入,形成合力;开展社会互助,争取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特困户;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采用集中采购、使用地方乡土建筑材料等办法降低建设成本等。通过这些措施办法,帮助特殊困难农户开展危房改造,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
据悉,“十三五”期间,广西每年都将重点优先完成全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让百姓住上满意、放心、安全的新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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