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日高端无缝钢管停收反倾销税国内企业应密切关注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3日讯 (通讯员 陆春杰 )中国经济网记者得知,自2016年8月22日起,针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实用的反倾销办法将终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1年9月8日,商务部正式公布立案宣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有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2年5月8日,调查机关公布初裁宣告,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遭到了本质伤害,并且倾销与本质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有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
2016年6月20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公布该年度第30号宣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有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进行再调查。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再调查期间,原反倾销案请求人代表国内产业向调查机关提出撤销原反倾销办法的请求。经审查,调查机关赞成其撤销原反倾销办法的请求。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赞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五十七条及《实施世贸组织贸易救济争端判决暂行规则》第二条和第六条的规定,决定自2016年8月22日起终止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实用的反倾销办法。
为此,江苏启东检验检疫局提示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生产企业、贸易商和有关行业协会亲密关注行业动态,尽早采用办法,应对市场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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