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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探索推行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相结合

栏目:观察     编辑:谷小金    时间:2016-12-20 13:23     热搜:安徽,经济   阅读量:5282   

新华社合肥12月19日电(记者程士华)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安徽省近日发布《安徽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确保对每名内管干部任期内至少轮审一遍。

《安徽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提出,主管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和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要求,按照内管干部工作岗位性质、经济责任重要程度等因素,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安排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确保对每名内管干部任期内至少轮审一遍。每年年底前,由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商内审机构等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报请单位领导小组审定后,纳入内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主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运用等制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当在管理权限范围内作出相应处理,严格问责追责。对审计中发现的需要移送处理的事项,应当区分情况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处罚。审计结果作为内管干部考核、任免或者聘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件存入被审计内管干部本人档案。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单位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整改结果。主管单位应当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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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传媒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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