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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印发通知要求各债权银行不得随意停贷抽贷

栏目:观察     编辑:张璠    时间:2016-09-10 08:21     热搜:银行   阅读量:9857   

本报北京9月9日讯 记者郭子源报道: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赞同困难企业扭亏、转型、发展、脱困的协力,中国银监会日前公布了《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告诉》。

“关于债务规模较大的困难企业,该企业三家以上的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提议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原则上,债务企业的一切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应该加入。”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说。

从运起色制上看,《告诉》要求债委会依照“市场化、法治化、公正公正”的原则展开工作。若债委会确定重大事项,原则上应该通过占金融债权总金额三分之二以上比例的债委会成员赞成,同时还需通过全部债委会成员过半数赞成。

详细来看,针对资金供应问题,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假如企业提出的新资金需求有充足缘由,债委会能够通过组建银团贷款、树立联合授信机制、关闭式融资等方法予以赞同。

值得留意的是,《告诉》强调各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一致行动,切实做到稳固预期、稳固信贷、稳固赞同,不得随便停贷、抽贷,同时,可通过必要的、风险可控的收回再贷、展期续贷等方法,最大限制地帮助企业完成解困。针对金融债务重组问题,《告诉》指出,实行金融债务重组的企业需具有必定要求。详细来看,企业的发展应相符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金融赞同政策;企业产品或服务有市场、发展有前景,具有必定的重组价值;企业和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金融债务重组的意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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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传媒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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