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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回暖-房地产的下一步:以长效机制为基础形成“组合拳”

栏目:房产     编辑:柳暮雪    时间:2016-12-17 11:43     热搜:地产,房地产   阅读量:13381   

专访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尹中立

《21世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您如何看待?

尹中立: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应该说是权威人士讲话的核心思想之一,如果这个定位能够得以落实,那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要落实,就需要在住房制度的设计方面要很好体现,比如第一套的自住房,政府应该用税收、金融等配套措施去支持,而针对二套以上的房子,政府要采取税收等措施,严格抑制投资与投机行为。

《21世纪》:会议也提出,要“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您怎么看?

尹中立:建立房地产发展的长效机制,其实早在十年前就提上议事日程,2007年在房价上涨时就提出了这样一个命题,但经过几年研究之后,相关调控者提得较少提了。所以,长效机制旧话重提,并且提出了要加快建立长效机制,这个含义还是很深刻的。

之所以旧话重提,是因为我国局部城市房价上涨过快,已经影响到我国的金融稳定与制造业发展,因此重提建立长效机制非常必要。

《21世纪》:如何具体看待房地产的长效发展机制?

尹中立:会议指出,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可以看出,建立房地产发展的长效机制显然是有备而来的,提出了要采取金融、财税还有投资,甚至还有立法等一揽子配套措施来进行。

可以预见,将来会有一个建立地产长效机制发展的组合拳,十几个与地产相关的部门都将会一道围绕这个长效机制的建立来开展工作。

《21世纪》:会议提出,要在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明年货币政策会有什么变化?

尹中立:汇率因素和资产价格泡沫已经成为制约国内货币政策的因素,因此,明年的货币政策方向应该是中性的。

《21世纪》:会议提出,要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应,提高住宅用地比例,盘活城市闲置和低效用地。特大城市要加快疏解部分城市功能,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发展。请您谈谈这个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

尹中立:房价问题的核心是土地财政,让地方政府负主体责任,意味着可能会把控制房价列为地方政府的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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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传媒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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