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楼市调控再升级专家称政策累积会改变供求关系
9月以来,重启限购,公布土地新政,同步上调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商业性住房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暂停购房入户……11月10日,杭州官方再次实行楼市新政,房地产市场调控再升级。
新政指出,11月10日起,实行进一步住房限购、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增强对首付资金起源审核、增强对土地竞买资金起源审查。
其中,在限购政策方面,在9月19日已暂停该市市区限购范围内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该市户籍住户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基础上,对不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该市持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实的非该市户籍住户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非该市户籍住户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置住房。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明确在该市市区限购范围内,职工家庭购置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为改良栖身要求再次请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30%;拥有1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再次请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60%;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请求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商业性住房贷款方面,明确在该市市区限购范围内,关于住户家庭初次购置普通住房(从未购置过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载)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关于三种情况的住户家庭(请求贷款时实际没有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载的住户家庭;拥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载的住户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住户家庭)请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置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关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住户家庭,再次请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置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户家庭,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杭州接连出台楼市新政,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贾生华分析缘由以为,此前几个政策出台后,市场的购置需求还是比较兴旺,库存去化周期降低,从供求关系角度来看,做进一步的调控有益于稳固市场的预期和将来的发展。
贾生华表示,政策的体现需求一个过程,不会卓有成效,此次新政的出台将会必定水平上冷却市场需求,房价会降低,交易量会削减,跟随政策的积累效应施展,市场的供求关系会产生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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