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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应坚持因城施策 房地产回暖

栏目:房产     编辑:张璠    时间:2016-09-20 12:50     热搜:地产,房地产,调控   阅读量:19273   

国家统计局19日公布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钱统计数据。数据再次提醒我们,房地产调控应依据市场分化实际,分类调控,因城施策,落实城市政府调控义务。

房地产调控整体目的是“去库存、去杠杆”。房地产投资和销售数据显示,全国楼市“冰火两重天”现象仍然严重。北上广深房价高居不下,部分二线城市出现过热苗头。而三四线城市面对严重的高库存。

房地产市场具有光鲜的区域特点。在市场连续分化下,调控政策也要因城施策。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包含部分二线城市及辐射区应出台束缚性政策。

今年以来,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地王”层出不穷。房地产调控要考虑影响地价房价的普通因素、区域因素和个体因素等多条理。全国层面,政府要完善市场规制,以区域规划等引导区域性地价房价。而地区因素、个体因素带来的价钱差别,应由地方政府承当调控义务。

房地产交易首要考虑因素是地段,个人房地产交易如此,地产开发商拿地也是这样。我们长久应用的“区域”或“一二三四线城市”“东中西部”等分类,尽管表现了差别,但过于“粗线条”。房地产市场“分化”日益“细化”,在一些城市,一街之隔便也许地价房价差异。将来房地产调控要更加明了地掌握这一特点。

如今,从国务院到主管部门,关于房地产调控须强化地方政府主体义务,保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政策信号是明确的。在分化细化的房地产市场上,城市政府调控须因地制宜,把分城施策细化为“一城一策”甚至“一区一策”。

城市政府的调控办法应与市场机制相调和,环绕中央“去库存、去杠杆”的总目的,适应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分化的阶段性特点,因势利导,出台更加明了明确的调控政策,为市场健康发育提供优越的空间。

新华社记者 王立彬

新华社北京(楼盘)9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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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传媒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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