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科技成果入股可获得股权份额60%的奖励
栏目:产业 编辑:余梓阳 时间:2016-10-10 16:59 热搜:甘肃,科技 阅读量:11649
新华社兰州10月10日专电(记者连振祥)多年来一直呼吁的科技人员成果嘉奖,在甘肃省有了明确的量化比例。甘肃省政府确定,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可取得股权份额60%的嘉奖。
从10月份起,甘肃省鼓励省属高级学校、科研院所、院所转制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对作出突出奉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科技成果折股、股权嘉奖、股权出售、股票(份)期权等方法进行鼓励。
记者从甘肃省政府了解到,甘肃近期出台的赞同科技创新的若干办法,对科技成果的嘉奖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采用科技成果入股方法的,将科技成果作为出资而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可按不低于所获股权份额60%的比例赋予嘉奖;采用科技成果收益分成方法的,从转让该项科技成果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60%的比例,或每年从实行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赋予嘉奖;采用股权嘉奖和股权出售方法的,鼓励总额最高可达企业和单位近3年税后利润构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35%;采用股票(份)期权方法的,可联合本企业本单位的实际情形,依据成绩考察结果对有关人员实行分档股权鼓励。
甘肃省将进一步落实股权鼓励所得税政策,员工在取得股权鼓励时可暂不缴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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