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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755:日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栏目:财经     编辑:苏婉蓉    时间:2019-09-08 13:33     热搜:公司,股份   阅读量:16577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9]1434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466 万股,并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注 册资本由 7,395.3681 万元增加至 9,861.3681 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 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 董事会“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后,根据核准和发行 的具体情况完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条款,报主 管机关备案或核准后实施,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及上述公司总股本、注册 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结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于 2019 年 9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了 2019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 日 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通股【】股,于【】年【】月【】 股 2,466 万股,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青岛即墨市青 第五条 公司住所:青岛市即墨区2 岛环保产业园(即发龙山路 20 青岛环保产业园(即发龙山路 20 号) ,邮政编码 266200。 号) ,邮政编码 266200。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9,861.3681 万元。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 产经营调味料(液态、半固态、固 产经营调味料(液态、半固态、固 态、调味油)、食品添加剂(焦糖 态、调味油)、食品添加剂(焦糖色 色及复配食品添加剂)(依据食药 及复配食品添加剂)、其他食品(依4 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开 据食药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 展经营活动);批发兼零售预包装 证》开展经营活动);批发兼零售 食品;食品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 预包装食品;食品技术开发及技术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开展经营活动)。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5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98,613,681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股份: 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6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或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收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司收购其股份;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7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二)要约方式;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式。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二十三条第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三)项、第(五)项、第(六)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8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者注销。 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三)项、第(五)项、第(六) 年内转让给职工。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 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或股东大会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或股东大会召 召集人通知的其他具体地点。 集人通知的其他具体地点。股东大9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 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 大会的,视为出席。 会的,视为出席。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 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 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 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10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的经理人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的经理人 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 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 事会秘书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事会秘书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11 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得 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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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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