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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基永旭:分红公告

栏目:财经     编辑:山歌    时间:2017-07-07 14:45     热搜:分红   阅读量:10160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 告 送 出 日期 :2017 年 7 月 7 日

1.公 告 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易 方 达 永 旭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永旭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111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6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易

方 达 永 旭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金合同》 、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元) 1.04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位:

元)

17,348,843.9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元)

13,879,075.1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9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注: (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易基永旭。

(2 ) 根据 《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规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个月 后,若基金在每季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 10 份基金份

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 0.05 元 (含) , 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 每份基金份额每

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80%。

2. 与 分 红 相关 的 其 他 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7 月 12 日

除息日 2017 年 7 月 13 日(场内) 2017 年 7 月 12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7 月 1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 本次向场内、 场外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 2017 年 7 月14 日自基金

托管账户划出。

3 . 其 他 需要 提 示 的 事项

(1 )权益分派期间(2017 年 7 月 10 日至 2017 年 7 月 12 日) 暂停本基金

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 ) 根据 《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规定,

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 )咨询办法

①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 (免长途话费) 。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7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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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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