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贷联动或成银行转型新风口
机构观点
本报记者 唐福勇
转眼间,首批投贷联动试点的5个试点示范区与10家试点银行就要走过一年的时间。
2016年4月,银监会、科技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 《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布了首批投贷联动试点。首批试点包括5个试点示范区与10家试点银行,其中包括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天津滨海、西安五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汉口银行、西安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浦发硅谷银行共十家银行机构。
作为一个创新的品种,投贷联动服务于大量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贷联动主要是指商业银行和PE等投资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在投资机构对企业已进行评估和投资的基础上,商业银行以 “股权+债权”的模式对企业进行投资,形成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之间的联动融资模式。
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韩青璐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投贷联动业务跨越了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鸿沟,将债务融资与股权投资相结合,既有效地增加金融供给总量,优化金融供给结构,又能解决初创型科技企业融资需求与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不相容这一难题,因此成为政府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的重要选择。
清科最新发布的《2017年投贷联动研究报告》认为,商业银行投贷联动将发力,或成银行转型新风口。
报告认为,投贷联动发展有三个积极意义:一是解决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二是推进银行业混业经营;三是丰富银行的业务模式。报告认为,投贷联动更大的意义在于机制变革,这也为未来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放开埋下伏笔。
报告同样指出了当前投贷联动面临的一些阻碍。比如政策限制和监管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明确禁止商业银行对企业的直接股权投资。因此,国内大部分商业银行主要通过与风投企业合作,曲线进入股权投资基金领域。目前只有10家试点银行有资格直接设立投资子公司进行投贷联动业务。另外,股权投资期限一般较长,银行需要和风投机构承受相同的坏账风险,但目前监管部门在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方面尚没有配套措施,这也使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时面临后顾之忧。
投贷联动还面临商业银行与投资机构风险与收益容忍度的冲突、商业银行投资退出与资金期限存在错配等问题。
报告建议银行、政府部门及监管方等积极作出努力,共同防范投贷联动过程中的风险,比如银行应积极完善投贷联动的风险防控保障机制;政府可以设立补偿机制,对于失败投资提供一定的贷款风险损失补偿,降低银行损失;监管方要深化对投贷联动各环节的监管机制,避免银行承受与收益不相配的投资行为,防止投资者追求利益而过于激进,确保投贷联动良性发展。同时也应重视监管频率的力度,严防非法行为产生,避免产生跨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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